党团工会
考勤考核制度
  责编:郑州一中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6-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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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凡党校学员应自觉遵守基层党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2、学员在学习期间要严格遵守作息时间,不迟到,不早退。
 
    3、学员在学习期间一般不允许请假,如有特殊情况应由部门、年级负责人向基层党校说明,经基层党校批准方可准假。未准假擅自缺课者按旷课处理。
 
    4、 学员在学习期间旷课一次,请假两次(含两次)以上者,取消本班次学员资格,不予结业。
 
    5、 学员要严肃对待基层党校的考试、考核。自觉遵守考试纪律,认真撰写学习总结,按时上交。
 
    6、基层党校在每期培训结束后,都需组织相应考试。
 
    7、经基层党校考试、考核合格的学员,颁发结业证书,并根据学员的考试、考核成绩及日常表现,评出本期基层党校"优秀学员"。凡结业考试及综合考核不合格的学员,不能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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