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团工会
中共郑州一中委员会关于2011年创先争优群众评议的专题报告
   发布时间:2012-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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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一中党〔20123

    为进一步推进我校创先争优活动的开展,按照《关于对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进行民主评议的通知》的精神,我校党委采取组织考评、党员互评、群众测评的方式,组织党员、群众进行了评议。现将评议情况汇报如下:

    一、思想上高度重视,不搞“作秀和走过场”。2011年12月17日召开了全体教师会,全校共有342位教职工参加对党组织和党员的评议,发放342份《群众满意度测评表》,回收率100%。在评议中,全体教职工都真正运用了自己的“心和手”,严肃认真地按五带头“优秀共产党员”基本要求,对全体党员进行了严肃认真的评议。

    二、形式多样,效果良好。2011年12月25日郑州一中新老校区分文科、理科、行政5个支部,召开了民主生活会,在党员内部互评,发放《测评表》,全校135名党员其中满意票130份,比较满意3份,基本满意2份,不满意0份,群众满意度较高。另外,学校又分年级、处室召开民主生活会,广泛征求群众意见。

    三、通过评议了解真实民意。广泛听取了群众意见和要求,从群众意见中看清平常没有察觉或没有引起重视的问题,切实保证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调查处理,并将群众建议的办理结果和师生所提问题的答复及时向师生反馈。

    四、通过评议增强党员的主体意识。增强党员主体意识是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内在要求和客观需要,群众不仅要评议活动开展好不好,也要评议共产党员表现好不好,结合“五带头”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要求,便于群众反映部分党员同志工作作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激发党员的主体意识和责任意识,扎实有效的开展创先争优活动。

    五、通过评议增强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用评议检查学校党组织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成效是否显著,有没有达到“五个好”先进基层党组织创建的要求,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要明确责任,限期改正;对活动开展成效显著,群众满意度高的,要树立学习典型,增强建设学习型党组织的紧迫感,提高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总之,通过开展群众评议活动,发现了党员的先进典型,发挥了其典型示范作用,指导和推动了学校各项工作的开展。 

 

 

 

                                                                                         二零一二年元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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