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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一中干部、职员、工人考核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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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办公室
发布日期:2008-2-5
阅读:4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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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一中干部、职员、工人考核细则
一、职业道德(20分)
A 级标准:( 18 — 20 分)
1、拥护并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贯彻执行党中央和政府各项方针政策;积极参加各项政治活动或政治学习,认真记笔记。
2、热爱教育事业,发扬无私奉献精神,爱护、尊重、了解和严格要求学生,对学生无体罚或变相体罚现象,不求学生家长办事,不向学生家长索要任何东西。不乱收费,不向学生罚款。
3、工作责任心强,言行为人师表。作风正派,不串闲话或挑拨是非。服从学校的工作安排,主动承担学校安排的教育教学任务。不计较工作时间和报酬,能勇挑重担,团结协作,顾全大局,值班认真。结合各种活动,创设情境对学生进行安全、心理健康等教育。
4、模范遵守国家法令、法规、认真执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模范遵守学校一切规章制度。保持严谨的工作态度,不串办公室,不上街闲逛,买菜或买东西,不干私活,不带孩子上班,不打扑克或麻将,不迟到,不早退,严格遵守销假制度。
C 级标准:( 14 分以下)
1、对党的方针政策态度不端正,有自由主义表现。言行有损学校形象。
2、参加政治活动或政治学习不积极,无学习笔记。经常迟到,早退,串办公室,带孩子上班,干私活,不值周,上街买菜,买其它物品。
3、有违法行为,有严重体罚、污辱学生人格行为(现象)一次。拒绝接受学校安排的教育教学工作或其它工作,向家长或学生索要礼物,有乱收费或学生违纪罚款行为。
B 级标准是表现一般者。( 15 — 17 分)
二、管理能力(20分)
A 级标准( 16 — 20 分)
1、干部能胜任管理工作,工作中有管理水平,善于做思想工作,并能团结带领本部门全体职工,通力合作。认真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成绩显著。
2、职员能胜任专业工作,有工作能力和经验,认真干好本职工作,工作无差错,成绩显著。
3、工人能胜任技术工作,有技术经验和工作能力,认真完成本职工作,工作中无事故,成绩突出。
4、各种工作能达到全校师生满意。
C 级标准( 11 分以下)
不善于做思想工作,不能以身作则,工作无原则性,管理工作混乱,在职工中造成极坏的影响;不能按时完成本职工作或工作敷衍塞责。
表现一般者为 B 。( 12 - 15 分)
三、业务水平( 20 分)
A 级标准( 17 — 20 分)
1、干部、职员、工人要积极参加培训,做到持证上岗,必须按要求学历达标。
2、能正确掌握和应用专业技术,理论知识,能独立处理工作中出现的突发问题,不出现专业性、技术性错误。
3、干部在学校管理工作中,职员在专业工作中,工人在技术工作中要有研究课题、有计划、总结和论文,论文在县级以上单位发表或获奖。
C 级标准( 13 分以下)
干部、职员、工人不参加各项进修或培训,不自觉学习专业技术知识,学历(或职称)不达标;在学校管理工作、专业工作、技术工作中出现技术性差错,并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不重视专业技术研究工作,无论文或计划,总结者。
有校级论文,无研究课题,计划和总结不是优等评为 B ( 6 — 12 分)
四、工作量( 30 分)
1、满工作量,学期请假半天以下者评为 A 。( 28 —30 分)
2、满工作量,一个学期请病假半个月或事假一周者为 B 。(16 —27 分)
3、不满工作量,又不服从学校安排的其它工作,学期病假半月以上或事假 7 天以上者评为 C 。(15 分以下)
五、民主测评(10分)
在学年评先评优民主测评中,票数排名居前20%的为10分,后20%为5分,其余为8分。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评为优秀等级
1、违背教育局十条禁令之一者
2、二次上岗人员
3、请病假半个月,事假一周者
4、民主测评排名位居后20%者
5、不满工作量者
七、考评使用
1、考评得分作为评先晋级、奖金计发、全员聘用的重要依据,每半年考评一次。
2、绩效工资按课时确定分配原则,平时向每人发放月奖的50%,另50%期末按照考评结果确定所乘系数:每处室前20%乘以1.2;后10%乘以0.8;其余乘以1。
3、出勤情况得零分仍有缺勤现象,或出现其他工作失职现象者,经学校有关部门研究实行倒扣分数制度。
八、本细则最终解释权归校长办公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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