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我校自然灾害应急反应能力和救灾工作整体水平,充分预见各种突发性自然灾害事件,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种安全隐患,切实做好学校预防自然灾害工作,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和全校师生的身体健康和人身安全,根据国家有关防灾、救灾工作方针、政策和原则,结合本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应急工作方案:
一、成立领导小组
学校成立防洪水、雷电、暴雨、冰雹等自然灾害领导小组,校长张时今任组长,校党委副书记吴建财任副组长,成员由校办公室叶玉昆、金军,政体处张秀芬、赵志伟,教务处王保华,总务处张志猛等同志组成。
职责分解:
组长:接受上级防灾指挥部的各项指令,制定校内防自然灾害应急预案,并负责灾害现场统一协调、组织和指挥。
校办:及时向上级领导和有关职能部门汇报情况,部署校园暴雨、冰雹、酷暑、寒冷、洪水、地震等自然灾害来临前的应急措施。
政体处:认真宣传、贯彻、执行上级实行防灾的指示,传递防灾信息。组织防灾害的演习工作,提高广大师生的防范意识。组织全校师生积极采取措施力争把各种灾害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
教务处:接到上级指令或天气监测预报信息、预警信号,需要停课的,则通过学校通讯网络,第一时间将信息传递给有关老师、学生、家长,立即采取措施停课放假。灾情发生时及时落实、提供师生相关信息。
总务处:定时和不定时排查校园的地下管网、供电线路、食堂消防安全设施、树木、墙报栏、玻璃门、窗户等安全方面的隐患,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灾情发生时,积极落实相关防灾物资并组织工作人员现场抢险。
二、自然灾害级别及响应
本方案按洪水、雷电、暴雨、冰雹等自然灾害和由此发生的人员伤亡、供水、供电、供气、大型建筑物倒塌和道路塌陷等事故,以及通讯、特种设备等损失的程度,分为四个级别。
Ⅰ级。自然灾害可能发生十分严重的后果,需要严防死守或根据省、市、区政府的命令,需要动员全校师生员工应急自救的,由校长发布命令,校防灾领导小组启动Ⅰ级响应。
Ⅱ级。自然灾害可能发生严重后果的,由校长发布命令,校防灾领导小组启动 Ⅱ级响应。
Ⅲ级。自然灾害可能发生比较严重后果,需要校各部门做好防范工作的,由分管后勤副校长作出决定,校防灾领导小组启动Ⅲ级响应。
Ⅳ级。自然灾害可能发生不良后果,需要全校各单位各部门预先做好防范工作的,由分管后勤副校长作出决定,校防灾领导小组发出Ⅳ级预警。
三、警报发布
校长或分管后勤副校长一旦批准启动预案,即由校办公室通过电话、通告或校园网等方式发布信息,并根据自然灾害事件的特点,宣传应急和防止、减轻危害的常识。
发布自然灾害事件,学校有关党政领导班子成员、防灾领导小组成员以及学校各部门主要领导即刻到办公楼大会议室集中,布置应急工作。
根据工作布置,校防灾领导小组成员要按分工迅速赶赴现场,采取果断有效的应急处置措施,优先保护师生员工的生命安全,全力抢救学校财产。并时刻报告灾情最新动态。
自然灾害事件的影响得到控制后,并经现场检测评价确无危害和风险后,按警报发布权限宣布应急工作结束(发布方式同前)。在发布应急工作结束后,各应急工作人员方可撤离现场。
四、自然灾害事件的应急反应
(一)洪水、暴雨灾害应急反应
(1)事件发生时要保持镇静,沉着应对,相关领导要立即向上级部门汇报情况。
(2)学校要利用广播(或现场老师)积极指挥组织施救及学生自救,努力将人员伤亡减少到最低程度。
(3)总务处等部门要采取应急措施迅速抽调抢险队伍、物资,协同有关部门抢险救灾,全力组织抢救,维持秩序,疏散师生到安全区域,对受伤人员展开救援救护。
(4)配合有关部门调查取证,做好伤患人员的慰问工作,并及时与伤患人员家属取得联系,做好对家属的安抚解释工作。
(5)校医室做好卫生防疫工作,防止疫情发生。
(6)学校办公室及时调查灾情损失情况,伤亡人员情况,并形成书面材料上报,做好受伤人员的救治和灾后现场处理、恢复正常教学秩序及重建等工作。
(二)雷电、冰雹灾害应急反应
(1)发生雷电、冰雹灾害时,迅速向上级部门报告。
(2)对造成人员损害应立即送医院救治。及时通知家属或家长。
(3)标记现场位置,协助主管部门对雷电、冰雹灾害进行调查与鉴定。
(4)检查设备或建筑物损坏情况,并及时修理。
(三)晚上突遇停电应急反应
(1)过道、楼梯口的应急灯自动开启,电工和值班门卫开启学校备用照明用具。
(2)参加晚自习的学生必须坐在教室的原来座位,不得喧哗、起哄或走动。值班教师负责组织、管理好本班学生。
(3)值班人员迅速组织相关人员查明停电原因,并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
(4)若停电20分钟后未能恢复正常供电,则晚自习暂停,值班领导发出疏散信号,值班老师负责指挥学生按顺序进行疏散、离校。
(5)如正值下课、就寝前,学生在走廊、楼梯、浴室、厕所等,则要学生在原地站立,等自己的眼睛已适应黑暗时,再慢慢回教室或寝室,坚决阻止学生在此时抢跑,追逐。
(6)晚自习学生没有离校之前,学校的值班人员照常进行巡视。
(7)电工做好供电设备的检修,将情况向学校汇报。
(四)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应急反应
(1)学校实行严格管理,坚决阻止病源进入校园。
(2)门卫要切实履行职责,严格履行登记手续,严禁校外人员无故进入校园,坚决杜绝疫区来人进入校内。
(3)校内师生员工不得接触外地来人,特别是疫区来人,各部门要加强检查,一经发现与疫区来人接触者,要立即对其隔离观察。
(4)保卫处,总务处要加强外来务工人员的管理,定期进行检查。
(5)医务室要建立“临时隔离病房”(一人一室),一旦发现疑似流行传染病症状的病人,要立即对其进行隔离观察,然后及时与指定医院联系转诊。
(6)各部门要加强考勤管理,发现缺勤师生员工,要及时查明原因,取得联系,登记上报。
(7)加强校园卫生治理工作。教室、图书馆、会议室、机房、餐厅、学生宿舍、教职宿舍等人群集中场所,要定期进行消毒。
(8)必要时,立即对校区采取相对封闭管理,杜绝一切外来人员进入校园,校内人员除特殊情况经学校批准外出外,其余一律不得外出。
(四)其他突如其来的伤害事件应急反应
(1)如社会人员到校对学生造成伤害时,学生要及时向班主任或学校报告,其他同学要采取积极措施进行制止或疏散。
(2)班主任和学校接到报告后,立即组织人员进行制止,并拨打110报警。
(3)对伤者应及时送医院就诊。
(4)及时上报教育部门。
(5)迅速配合公安部门调查事故发生的原因,并做好有关材料的收集。
(6)通知受伤者的家长或家属。
(7)妥善处理事故。
五、自然灾害事件的报告
1、学校在洪水、雷电、暴雨、冰雹等自然灾害期间,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并设立和开通值班电话:67447747。
2、严格执行学校重大自然灾害事件报告制度。对发生的事件做到按程序逐级报告,并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在2小时之内报告有关部门,确保信息畅通。
3、任何部门和个人都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4、建立自然灾害事件举报制度。任何部门和个人有责任和权力向学校举报自然灾害事件的隐患,有权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或上级政府部门举报有关学校不履行自然灾害事件应急处理规定和职责的情况。
六、善后处理
1、做好自然灾害事件中受伤人员的医疗救助工作,对在事故中致病、致残、死亡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补助和抚恤。对受害者家属进行慰问,对有各种保险的伤亡人员要帮助联系保险公司赔付。
2、严格信息发布制度。校内所有关于自然灾害的信息均由学校防灾领导小组公布,其他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随意散布、更不得讹传。如有新闻媒体要求采访,必须经过有关领导同意,未经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接受采访,以免报道失实。
3、全面检查设备、设施安全性能,检查安全管理漏洞,对安全隐患及时补救、防范,避免事件再次发生。
4、总结经验教训。对未能履行职责或工作失误的部门和个人,要严肃批评;对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相关法规追究相关部门或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5、疏导师生情绪,避免不必要的恐慌和动荡,配合有关部门作好突发自然灾害事件中的事故调查工作。
郑州一中实验分校
二○○八年三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