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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一中实验分校学生公寓安全工作责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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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总务处
发布日期:2008-3-19
阅读: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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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贯彻执行«河南省消防条例»、«郑州市防火安全规定»,及郑州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有关要求,根据“郑州一中防火责任书”和“郑州一中社会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书”的具体内容,进一步细化管理目标,层层落实岗位责任制如下:
一: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学生公寓辅导员为岗位安全直接责任人。全体工作人员要积极协助辅导员,加强对学生进行防火、防盗的宣传教育,增强学生的防患意识。
二:学生公寓辅导员要把安全防患列入重要工作日程,做到有计划、有措施、有总结。元旦、春节、五一、国庆等重大节日及寒暑假期间,更要安排好值班工作,防患于未然。
三:学生公寓全体工作人员要认真执行学生公寓管理规定:住校生一律凭胸卡出入公寓;严禁任何人将易燃、易爆、有毒、危险物品带入公寓;严禁学生私拉乱接电源,更不允许熄灯后点燃蜡烛或用其它照明工具看书。
四:学生公寓全体工作人员要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定期检查饮水机运行情况,确保公寓内部饮用水安全达标。
五:学生公寓全体工作人员要积极利用广播、板报等宣传防火救灾基础知识,时刻关心学生思想动态,发现有不安定因素要及时上报主管部门处理。
六:本责任书有效期为一学年
部门负责人 学生公寓辅导员
签字: 签字:
总务处生活服务中心
二00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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