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教育局(教体局),市教育局直属各学校(单位),社会力量办各学校:
为了调动广大教师开展教育科研的积极性,促进我市教育科研活动不断深入发展,根据工作安排,决定开展 2008 年度教育科研成果及教学成果评审活动。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和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为指导,围绕我市年度教育科研的主要研究方向,以“校本研究”为重心,强调科研的应用性与实效性、普及性与提高性、理论性与实践性相结合。通过教育科研成果及教学成果的评审活动,进一步调动我市广大教育工作者从事教育科研的积极性,提升广大教育工作者的科研素养,繁荣我市教育科研事业,更好地为教育教学改革服务。
二、评审范围
(一)本次参评的成果应是近年来在市教科所立项或注册的课题研究成果,也可以是本年度公开出版、发表的其它教育研究成果(未公开发表或未注册立项的课题也可申报参评)。成果申报本着自愿的原则。
(二)申报成果者可根据研究内容分类申报:综合性研究申报教育科研成果,学科教学研究申报教学成果。也可根据奖项需求选择申报。申报者请在《申报评审书》封面的《成果类别》上打“√”。
三、评审条件
(一)成果要具有一定的创新性。在鼓励独创的同时,也肯定在前人(或他人)研究基础上有所发展的研究成果。
(二)成果要符合科学性。要符合国家教育方针、政策和制度,反映教育教学规律,体现优秀教育教学经验,能为同类教育问题的解决提供借鉴,具有较强的操作性和推广价值。
(三)成果要具有实用性。要结合教育教学实际,能够解决学科教学或教育教学管理中的实际问题。
(四)成果要具有一定的效益。能够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培养目标产生较为明显的教育教学效果。
四、申报要求与办法
(一)申报要求:各县(市)、区教科室负责本地区的成果分类、初评、推荐及申报工作,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及社会力量办学校教科室负责本学校的成果分类、初评、推荐及申报工作。各初评单位要高度重视、积极动员、科学分类、认真初评、统一申报。市教科所评审办公室不受理个人申报成果。
(二)申报办法:1、申报人须按要求填写《申报评审书》(见附件)(可复印或在郑州教育信息网市教育科学研究所网站下载)一式二份,并同时提交申报成果一式二份,均要求用 A4 纸张打印。2、申报人每人限申报一项(以第一署名人为准),两人以上合作研究项目可另申报一项成果。每项论文类成果署名不超过 3人,研究报告类(含专著类)成果署名不超过 5 人。3、各初评单位须根据教育科研成果和教学成果进行分类申报,并各自分成两组(即各一式一份)。所有《申报评审书》及申报成果封面左上角均要标注“序号”,并分别按“序号”由小到大的顺序排放、打捆(申报人的《申报评审书》及其申报成果须摆放一起)。4、各单位在初评后,须将申报成果的单位基本信息和申报成果有关信息输入“2008 年度郑州市教育科研论文成果录入系统”,拷贝上报盘或直接发送至电子信箱 zzsjks@126.com,与《申报评审书》、申报成果、申报汇总表打印清单一并上报。5、每项申报成果须交纳评审费 100 元。
五、奖励办法
(一)本次评审设一、二、三等奖和交流奖。
(二)对获奖成果,将颁发《郑州市教育科研成果获奖证书》或《郑州市教学成果获奖证书》,获奖名单将在郑州教育信息网市教育科学研究所网站公布。
(三)依据有关政策,本次获奖可作为评先晋级、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各单位也可根据本校实际进行适当形式的奖励。
六、申报时间、地点
(一)申报时间: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及社会力量办学校须于5 月 20 日前申报,各县(市)、区须于 5 月 30 日前申报。
(二)申报地点:郑州市教育科学研究所(京广北路 89 号市教育局七楼 717 室)。
联 系 人:王 旸
联系电话:66979974 66985586
附件:《郑州市教育科研成果暨教学成果申报评审书》
二○○八年三月二十日
附件:
郑州市教育科研成果暨教学成果
申报评审书
成果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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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评单位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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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定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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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奖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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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组评委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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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评审办公室审定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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