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 州 一 中
关于学分认定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暂行规定
(2009年春季执行)
实行学分制管理和综合素质评定是推进基础教育改革,实施新课程的重要措施。依据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和《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教基[2003]6号)的文件精神,根据《河南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方案(试行)》,《河南省普通高中课程设置方案(试行)》(郑教基87号),《河南省普通高中学分认定管理办法(试行)》(郑教基[2008]144号),的要求,立足郑州一中的校情,本着可操作性原则,特制定本规定。
一、实施的组织结构
领导委员会 主任:张时今 副主任:朱丹、吴建财 |
学分认定办公室 主任:叶玉昆、王保华 成员:郑汉波、孔慧颖、李 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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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素质评定办公室 主任:孙宏图、张秀芬、郑梅花 成员:李景德、沈速、年级主任 |
班级学分认定工作小组 (班主任、课任老师、学生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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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级素质评定工作小组 (班主任、老师代表、学生代表) |
二、学分认定办法
(一)学分认定的说明及操作原则
学分分为必修和选修两类。其中必修学分满分116分,选修学分满分28分。根据学生不同潜能发展的情况,在校表现等进行计分。权重如下:修习时间20分,学习过程表现20分,模块成绩60分。三部分所得分数相加,总分达到60分以上,可以获得该模块学分。对修习时间低于该模块规定学时数的六分之五者,一票否决,不能获得本模块的学分。参加省级以上学科竞赛且获得省级三等奖及以上的学生,经个人申请、学校批准,其相应学科的必修课程可以免修部分或全部学时,但不可免考。
高中三年学分的分配,根据推进的成熟程度及各学科模块内容在各年级的安排情况,由教务处在学年初召开有关会议,审定后公示。
(二)学分认定的基本程序
1、学生按照规定完成模块(专题)修习或期末经考试或考核后,提出学分认定申请。
2、任课教师要综合学生出勤、学习过程表现、考试或考核成绩等情况进行审核,写出学生学分认定初步意见,提交学校学分认定委员会审核。
3、学分认定委员会对任课教师意见和学生相关资料进行复审,做出认定结论,并由校长签署意见。
4、学校对获得学分的学生名单予以公示,对未获得学分的学生,以书面形式说明原因并通知本人。
5、学生对学校学分认定结果如有异议,可在接到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学校学分认定委员会提出复议申请。学校学分认定委员会自接到复议申请15日内进行复议,作出书面决议并通知申请人。
6、必修模块由于考试成绩不及格而未获得该模块学分者,可以申请重考,重考合格给予学分,不合格不给予学分。
(三)学分认定的表格
郑州一中学生 年级 学期评价表(表一)
学号 姓名
科目 |
模块名称 |
修习时间 |
学习过程 表现 |
模块考试 成绩或考核等级 |
学分 |
语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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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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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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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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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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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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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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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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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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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 技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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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用 技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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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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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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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与健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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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郑州一中学生 年级 学期评价表(表二)
学号 姓名
课程 题目 |
研究题目 (一) |
研究题目(二) |
研究题目(三) |
研究时间长度 |
研究记录、资料、成果 |
学分 |
研究性学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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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 服务 |
服务 内容 |
服务时间 |
服务的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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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 实践 |
实践内容 |
实践时间 |
实践的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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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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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郑州一中学生选修Ⅱ评价表(表三)
年级 学期 学号 姓名
课程
指标 |
课程题目 |
课程题目 |
课程题目 |
课程题目 |
课程题目 |
课程题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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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习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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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习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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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习成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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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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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表一和表三是学科类课程学分的认定的档案。其中表一是必修课和选修Ⅰ,表三是选修Ⅱ。任课教师要认真填写学校印发的学生上课考勤表,作业和实验完成情况记录表,以保证表一的准确性和客观性。
表二是非学科类课程学分的认定的档案。学校学分认定委员会办公室有关成员,要按照《河南省普通高中学分认定办法》中的要求,收缴各项材料,根据材料给予学分认定,并将材料装入学生成长档案袋。
(四)学分认定的实施细则
1、学分认定在每学期期末进行,班级学分认定工作小组由班主任、学科任课教师、两名学生代表组成。认定结果报学校学分认定办公室确认、存档。
2、学科类课程学分的认定:
(1)修习时间的认定:学生按规定参加课程修习,参加课程修习的时间由任课教师在《学习记录册》中记录,作出优秀、良好、合格的评价,分别获得20分、16分、12分,如果低于规定学时,则认定为不合格,不能获得该模块学分。
(2)学习过程表现的认定:任课教师如实在《学习记录册》中记录学生在修习过程中的态度、参与教学活动情况、完成作业及各项学习任务情况,从事与修习内容相关的实验和实践活动及平时成绩等。作出优秀、良好、合格的评价,分别获得20分、16分、12分,如果认定为不合格,不能获得该模块学分。
(3)模块(专题)学习结束,由学校根据课程标准统一组织考试或考核。考试学科,成绩换算为百分制并乘以60%得出最终分数。考核学科,作出优秀、良好、合格的评价,分别获得60分、48分、36分,如果认定为不合格,不能获得该模块学分。
(4)教师将《学习记录册》中相关内容和考试(核)成绩填入表一。
3、研究性学习学分的认定。研究性学习学分以课题评价形式认定。学生在三年中的研究性学习课题应不少于 3 个。研究性学习学分认定,主要依据以下几个方面的材料:
(1)开题报告和研究实施方案;(2)研究过程记录(每学分不少于 18 学时);(3)课题研究中所收集的资料(包括原始资料)、处理过的资料、参考文献;(4)具体反映每一成员参与研究的感受、体会小结;(5)课题研究成果报告(包括论文、研究报告、解决问题的方案、活动设计、实物设计等)。
4、 社区服务学分的认定。学生三年内应参加不少于 10个工作日的社区服务,获得 2 学分。参加社区服务不足 10 个工作日的,不给学分。学校依据相关证明材料认定有效工作日及学分。
5、 社会实践活动学分的认定。学生每学年必须参加不少于 1 周的社会实践活动,并且提交个人的社会实践记录(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获得 2 学分。不符合要求的,不给学分。军训是社会实践的独立内容,时间不少于一周。参加军训成绩合格的学生获得 2 学分。
6、与3、4、5相关的内容填入表二。
7、选修 II 课程学分的认定。学校根据实际开设校本课程,学生可以自由选择是否修习,在修习结束后参照学科类课程进行学分认定并填入表三。
三、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办法
(一)综合素质评价的标准、程序和说明
1、综合素质的评价标准参照《河南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指导意见(试行)》。(略)
2、评价在学期或学年结束时进行。基本程序是学生自评、班级组评(同学互评纳入到班级组评的环节中)、学校终评。
班级评价小组要认真填写上面表格。表格经各个人和组织审定后装入成长记录袋。
3、学校将评价结果以书面形式告知学生本人及其监护人。如有异议,可由本人申请复议。对评价结果为A级的学生进行公示。
(二)综合素质评价的实施细则
维度 |
评 价 内 容 |
评 价 标 准 |
道 德 品 质 |
1、按国旗法标准参加升旗仪式 2、参加“我爱我校义务劳动” 3、尊敬师长、孝敬父母、 4、爱护学校荣誉,爱护公物爱护校园卫生 5、积极参加助贫、助灾的爱心活动 6、不骂人、不打架、不损人利己 |
1.凡符合评价内容基本要求者,应评为“合格”。 2.符合评价内容基本要求,且有突出表现并获得学校以上奖励并被学校认可的,将具体内容填写在相应评价项目的“突出表现”栏中。 3.在该项评价内容中有不良记录者,可记为“尚需努力”。 4.有严重违反校纪、受到学校处分或其他突出问题者,可记为“尚需努力”,但要将具体行为如实记载。 (附郑州一中学生“升国旗 仪式”评价表及郑州一中学生“我爱我校义务劳动”评价表) |
公 民 素 养 |
1、纪律性强、不迟到、早退、旷课 2、考试不作弊,公寓休息时间不说话 3、同学的友谊健康,无早恋现象 4对网络有较强的自控能力,无网瘾 5、遵守寝室公约,不在外留宿 6、注意个人卫生和公共卫生 |
1.凡符合评价内容基本要求者,应评为“合格”。 2.符合评价内容基本要求,且在参加社会公益活动、社区服务、社会实践活动等方面有突出表现,并获得学校以上奖励并被学校认可的,将具体内容填写在相应评价项目的“突出表现”栏中。 3.有三次旷课记录、五次迟到(或早退)记录、五次违反公寓管理规定、考试作弊、有网瘾及早恋行为者,可记为“尚需努力”。 4.不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类集体活动(包含讲座),有严重违纪行为并造成恶劣影响,受到学校批评或处分者,可记为“尚需努力”,但要将具体行为如实记载。 |
学 习 能 力 |
1、按时上交作业 2、课堂学习主动,发言积极 3、积极参加选修课和其它学习活动
|
1.基本达到评价内容相应要求,各模块成绩及格者,评为C级。 2.达到评价内容相应要求,各模块成绩良好,评为B级。 3.达到B级要求,且有下列表现之一者,可评为A级:(1)各模块成绩优秀;(2)研究性学习成果或某一学习领域能力突出,且获得市级以上奖励并被学校认可的。 4.学习态度不端正,不主动学习,缺乏良好的学习习惯,经常无故旷课,经常无故不交作业,60%模块成绩不及格者,评为D级。 |
交 流 与 合 作 |
1、积极参加班级管理或组织任何学校、社会有益的活动 2、排队就餐用餐后放回餐具,认真履行值日职责 3、团结老师、同学,人际关系和谐 |
1.基本达到评价内容相应要求者,评为C级。 2.达到评价内容相应要求,并有较强的团队合作精神,善于与他人合作完成预设目标者,评为B级。 3.达到B级要求,在学校组织或学校认可的集体活动中起主要组织作用,在各类报刊发表正面宣传学校的文章者,可评为A级。 4.缺乏团队意识,不愿与他人合作共处,长期无故不参加班级(包含值日、值勤、大型集会)等集体活动,经常与他人发生冲突,影响恶劣者,评为D级。 |
运 动 与 健 康 |
1、认真上好体育课 2、踊跃参加体育活动 3、积极锻炼身体,作好眼保健操和广播操 |
1.基本达到评价内容相应要求,体育与健康课程考查成绩为合格者,评为C级。 2.达到评价内容相应要求,身体健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健康的生活方式,积极参加体育活动,体育与健康课程考查成绩良好者,认真做眼保健操及课间操并无不良记录者,评为B级。 3.达到B级要求,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评为A级:(1)体育与健康课程所有模块考查成绩优秀;(2)在市级以上部门组织或被其认可的体育竞赛活动中获单项前六名或集体比赛前六名主力队员。 4.非身体伤残等原因经常不参加学校体育活动,体育与健康课程60%模块考查成绩不及格,评为D级。 |
审 美 与 表 现 |
1、衣着、发型朴素大方,符合中学生规范要求 2、积极参加文艺社团和文艺活动,勇于参加艺术表演 3、认真参加音乐、美术、摄影、劳技、形体课 |
1.基本达到评价内容相应要求,艺术领域课程模块成绩及格者,评为C级。 2.达到评价内容相应要求,艺术领域课程所有模块考查成绩良好,积极参加文艺活动,艺术上有一定特长,评为B级。 3.达到B级要求,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评为A级:(1)艺术领域课程所有模块考查成绩优秀;(2)有艺术特长并获得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或被其认可的专业机构认证;(3)在校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或被其认可的艺术活动中获奖。 4.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均评为D级:长期不参加学校、班级艺术类活动;参加艺术团体活动无故缺席者;艺术领域60%模块成绩不及格者;衣着、发型不符合《中学生行为规范》要求,并经教育无效者。 |
注:1、综合素质评价的结果分综合性评语和评定等级两部分。按学期考评,高三年级下期进行总评。
2、评价内容前两项分“合格”及“尚需努力”两个等级,经三年教育仍不能达到合格者,终评仍为“尚需努力”。其中评为A等的不能超过班级总人数的X%。(无论是分项、学期总评、毕业总评均遵循此项原则)
3、此细则最终解释权归郑州一中综合素质评定办公室.
(三)郑州一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表
年级 学期 姓名
纬度 |
评 价 内 容 |
自评 |
组评 |
终评 |
道 德 品 质 |
1、按国旗法标准参加升旗仪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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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参加“我爱我校义务劳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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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尊敬师长、尊敬父母、尊敬老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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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爱护学校荣誉,爱护公物,爱护校园环境卫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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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积极参加助贫、助灾的爱心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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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不骂人、不打架、不损人利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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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民 素 质 |
1、纪律性强,不迟到、早退、旷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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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考试不作弊,公寓休息时间不说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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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同学的友谊健康,无早恋现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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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对网络有较强的自控能力,无网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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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遵守寝室公约,不在外留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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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注意个人和公共卫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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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 能 力 |
1、按时上交作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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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课堂学习主动,发言积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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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积极参加选修课和其它学习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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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流 与 合作 |
1、积极参加班级管理或组织的任何学校及社会有益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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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排队就餐,用餐后放回餐具,认真履行值日职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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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团结老师、同学,人际关系和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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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与 健康 |
1、认真上好体育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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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踊跃参加体育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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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积极锻炼身体,做好保健操和广播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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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美 与 表现 |
1、衣着、发型朴素大方,符合中学生规范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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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积极参加文艺社团和各项文艺活动,勇于参加艺术表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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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认真参加音乐、美术、摄影、劳技、形体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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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 合 素 质 评 价 |
突 出 表 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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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 需 努 力 的 方 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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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 合 评 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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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主任: 学校盖章: 年 月 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