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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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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


各省辖市、重点扩权县(市)教育局:

    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在认真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我厅制定了《河南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方案(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二○○八年四月二十二日            

 

河南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方案(试行)

     普通高中课程改革是当前我国基础教育领域的一项重大改革,是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的重要举措。推进普通高中课程改革,更新办学理念,改革课程结构、内容和实施方式,构建符合素质教育要求的课程体系和考试评价制度,对持续发展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培养创新型人才,提高我省的人口素质和综合竞争能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按照教育部普通高中课程改革推进计划,从2008年秋季起,我省普通高中起始年级全部进入新课程实验。为了确保这项实验工作的顺利实施,根据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教基〔2001〕17号)和《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教基〔2003〕6号)的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与原则

    我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树立以学生发展为本的教育理念,大力推进教育创新,全面实施普通高中新课程方案,努力构建符合国家课程改革要求、特色鲜明、充满活力的普通高中新课程体系,使普通高中素质教育取得实质性进展,全面提升我省普通高中教育的质量与水平,为培养和造就高素质的劳动者和拔尖创新人才、为实施科教兴豫战略和中原崛起奠定坚实的基础。

    我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应坚持的基本原则是:

-——因地制宜,稳步推进。实验工作要按照教育部的总体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借鉴省内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有益经验,与义务教育阶段新课程实施相衔接,积极稳妥地推进。

-——积极探索,改革创新。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是一个探索、创造、实践的过程,要鼓励创新,尊重学校和广大教师的首创精神,创造性地实施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

-——以校为本,科研引领。学校是开展新课程实验的主阵地,要充分调动学校开展实验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探索建立“以校为本”的实验工作机制。加强对实验工作的研究,发挥科研对实验工作的引领和指导作用。

-——多方参与,通力合作。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面广,影响大,不仅需要各相关职能部门的相互配合与支持,而且需要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争取社会各界的关心、理解与支持,共同推进新课程实验工作。

二、目标任务

(一)结合我省实际,创造性地实施国家课程、因地制宜地开发学校课程,实现课程的选择性和多样化,构建具有河南特色的普通高中新课程体系。

(二)建立国家、地方和学校三级课程管理制度,积极进行学分制管理探索,形成与普通高中课程改革相适应的课程管理体系和教育教学管理制度。

(三)转变教学观念,改进教学方法,逐步实现课程的实施方式、教师的教学方式和学生学习方式的变革。

(四)建立以校为本的教师培训和教学研究制度,形成与新课程实施相适应的教师专业发展机制,提高教师实施新课程的能力与水平。

(五)推进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建立发展性评价和教育质量监测评估体系,形成与普通高中课程改革相配套的高校招生制度。

三、重点工作

(一)加强新课程学习与培训

1、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组织教育行政管理人员、教学研究和教育科研人员以及普通高中校长、教师认真学习《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和普通高中各学科《课程标准(实验)》等文件精神,正确把握新课程的基本理念、内容与要求,切实转变教育观念,主动适应新课程要求,积极支持参与课程改革。

2、坚持“先培训、后上岗,不培训、不上岗”的原则,把新课程培训作为新一轮高中校长和教师培训工作的核心内容。通过多层次、多形式、多样化的培训,实现普通高中新课程“全员培训”、“全面培训”和“全程培训”的目标。新课程培训包括通识培训、各学科课程标准和教学指导意见培训、教材培训和学科新知识培训等。培训工作要把岗前集中培训与实施过程中的跟进式培训结合起来,集中培训采取全省统一规划,以省、省辖市集中培训为主的方式进行。通过培训转变广大高中教师的教育思想观念,改革教学方式方法,提高实施新课程的能力与水平。各地要按照我省新课程教师培训工作方案的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培训工作。

3、整合各类教师教育资源,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共同做好培训工作。建立教师培训机构、教研部门与高等学校、高中学校共同参与的普通高中新课程培训体系。充分利用现代远程教育网络开展培训工作。

(二)重视课程设置与课程资源开发

1、制订课程设置方案。根据教育部《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的规定和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订《河南省普通高中课程设置方案》。普通高中学校要结合本校的基础条件优势和特色,合理有序地安排课程,形成有特色的课程设置,制订体现学生个性差异、有利于学生特长潜能发挥的课程计划。

2、加强对教材选用的指导与管理。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在广泛征求省辖市教育部门意见的基础上,由省教育厅统筹指导做好实验教材的选用工作,建立规范有序、公正透明的教材选用和管理机制。

3、加强课程资源开发。教研部门和各普通高中学校要高度重视课程资源的开发利用,充分挖掘校内外各种课程资源,加强网络课程资源建设和校际间资源互惠共享,加强普通高中与大中专学校、教科研部门和职业学校在师资、设备、场所、信息等方面的沟通与交流,探索资源共建共享机制。

(三)提高课程实施和管理水平

1、加强教学指导。根据教育部颁布的各学科课程标准,制订我省普通高中课程建设指导意见和普通高中各学科教学指导意见,确保开齐课程、开足课时。学校要按照新课程理念进行教学设计,创造性地执行国家课程,提高教学质量。

2、改革课程实施方式。以课堂教学改革为重点,推进教师教学方式和学生学习方式的转变,倡导自主、探究、合作的学习方式,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大力推进信息技术在教学过程中的普遍应用,提高课堂教学效率和质量。

3、建立选课指导制度。根据国家课程方案的要求,制订我省普通高中选课指导意见,逐步建立行之有效的选课指导制度。学校要根据社会对人才多样化的需求,适应学生不同潜能和发展的需要,在共同必修的基础上,加强对学生选课的指导,要鼓励学生选修更多的模块,从学生个性发展需要出发引导他们学会自主选择,形成个人的课程学习计划,使其更适合自己的发展需要。

4、实行学分管理制度。制订我省普通高中学生学分认定指导意见,学生学习一个模块内容并通过考核获得学分,学生每学年在每个学习领域都必须获得一定学分,三年中获得省定的总学分要求方可毕业。学校要制订学生学分管理办法,严格学分认定标准和程序,规范操作过程,使学分管理成为促进学生发展的有效手段。

5、积极探索行政班和教学班相结合的教学组织与管理机制。以行政班为单位对学生进行管理,开展班团活动,发展学生的团队精神和合作意识。要切实解决好学生选课给学校常规管理带来的新问题,确保学校教育教学秩序井然。

6、建立以校为本的培训和教学研究制度。各地要根据我省普通高中校本教研制度建设的意见,组织教师针对教学实践中的问题开展教学研究,帮助教师养成反思教学的职业习惯,建设有利于引导教师创造性实施新课程的环境,使课程实施的过程成为教师专业成长的过程。

(四)积极推进评价和高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

1、建立学生发展性评价体系。研究制订我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意见,实行学生学业成绩与成长记录相结合的综合评价方式。学校要根据目标多元、方式多样、注重过程的评价原则,综合运用观察、交流、测验、实际操作、作品展示、自评与互评等多种方式,为学生建立综合、动态的成长记录手册,全面反映学生的成长历程。

2、建立促进教师专业发展的评价制度。全面、科学、准确地评价教师的教学工作,把对教师的教学评价与教师专业发展评价结合起来,通过评价促进教师的专业成长。

3、建立学校自我评价与外部评价相结合的评估机制。研究建立普通高中教育质量评估、监测体系,定期对学校的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进行评估。引导学校开展经常性、制度化的自我评价,促进学校自我约束、自我发展。

4、改革普通高中会考和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制度。制订我省普通高中学生水平测试方案和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方案,建立有利于普通高中新课程实施、有利于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地发展、能够为高等学校提供更多学生成长信息的高考制度。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1、加强对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的领导。省教育厅成立由厅长任组长、主管副厅长任副组长、有关处室参加的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研究制定实验工作的重大政策,协调落实配套措施,指导推动实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基础教育处,具体处理日常工作。

2、各省辖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是本地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的组织者和指导者。应在当地政府领导下,明确相关职能部门职责,层层落实,积极稳妥地推进新课程实验工作。

3、普通高中是新课程实验的主阵地,校长是学校新课程实施的第一责任人。各普通高中要强化开展新课程实验的责任意识,建立与新课程相适应的学校课程和教学管理制度,形成具有学校特色的课程资源开发机制、教育教学评价机制和教科研机制,促进新课程顺利实施。

(二)加大政策扶持和经费支持力度

1、加大政策扶持力度。省教育厅将制订一系列与新课程实验相关的教育教学、教师队伍、督导评估、考试评价、条件装备等配套政策,各地和学校也要研究制订相应的配套政策与措施,确保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的顺利进行。

2、加大经费投入,改善办学条件。省教育厅设立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专项经费,用于新课程教师培训、课题研究和实验推进等工作。各省辖市、县(市、区)也要设立新课程实验工作专项经费,确保此项工作的经费需求。各地要进一步加大对普通高中学校的投入,按照新课程实验的要求,完善办学条件,大力推进信息化建设,努力使所有普通高中学校都能达到实施新课程所需要的基本条件。

3、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各地要按照编制数额和新课程实验工作的实际需求,为普通高中学校配足配齐教师,特别是要重视补充《通用技术》和选修课等方面的师资。各普通高中学校也要合理调配教师资源,提高师资使用效益。

(三)加强研究,指导实验工作

1、成立河南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专家指导委员会。专家指导委员会在省普通高中课程改革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课程改革的理论和实践研究,为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的决策、执行、监控提供咨询服务和专业支持。

2、各省辖市教育行政部门和普通高中学校要重视和加强新课程实验的研究工作,组织精干力量,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课题项目研究的顺利进行。各级教研部门要深入教学第一线,跟踪指导、研究实验工作,指导学校建立以校为本的教研制度,加强教研网络建设,构建新课程实验专业支持体系。

3、承担教师教育任务的高等学校和教师培训机构要积极参与新课程实验研究工作,组织有关专家深入课程改革实践,帮助学校研究和解决实验工作中的实际问题,为一线教师提供专业咨询和服务,促进教育理论与实践的有机结合。

4、建立新课程实施样本校、样本学科,通过这些学校、学科,总结经验,及时发现并研究解决带有全局性的问题,推动整个新课程的实施。省、市级示范性高中要在新课程实验工作中起示范和带动作用。

(四)加强督导评估

    省教育厅将制订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评估标准及办法,把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作为督导评估的重要内容,进行专项督导。各地要建立对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的评估制度和专项督导制度。研究解决实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及时反馈情况,总结经验,奖励先进,鞭策后进,确保每一所学校都能正常有序地开展新课程实验工作。各学校要认真做好对本校实验的自我评估,努力改进工作,不断提高实验水平。

(五)加强舆论宣传,营造有利于新课程实验工作的良好氛围

    通过各种渠道和形式,向全社会广泛深入地宣传普通高中课程改革的目的、意义和政策,努力营造有利于新课程实验的良好社会氛围,及时了解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争取全社会对实验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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