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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08年普通高中新课程骨干教师培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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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08年普通高中新课程骨干教师培训的通知 
 
    各省辖市教育局、各重点扩权县(市)教育局、各有关高等学校、省基础教研室、省实验中学:

    根据《河南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方案(试行)》,建立我省的高中新课程骨干教师队伍,经研究,决定在河南大学、河南师范大学举办河南省普通高中新课程骨干教师培训班。现将有关培训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和名额分配
    1、培训对象:参加骨干教师培训的人员主要从全省各级基础教育教学研究室教研员、各地普通高级中学优秀教师和各级教师教育机构中进行遴选。全省涉及普通高中思想政治、语文、英语、历史、地理、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体育、通用技术、信息技术、音乐、美术14个学科,共2883名骨干教师。
    2、名额分配:各省辖市、各级基础教研机构和各有关省属高等学校名额分配见附件1。各省辖市安排培训人员时,原则上要保证辖区内每个县每个学科安排一名骨干教师。
    二、培训内容和形式
    1、培训内容:重点为各学科新课程标准解读、学科新教材特点介绍分析、学科新课程教学及实施、教学评价制度改革等。
    2、培训形式:专题讲座、经验介绍、教学指导、案例分析、交流研讨等。
    三、培训时间和任务安排
    今年高中新课程骨干教师培训分两期。第一期定于6月18日报到,6月19日至26日进行;第二期定于6月27日报到,6月28日至7月6日进行。
    河南大学承担语文、英语、地理、化学、历史、音乐、美术7个学科骨干教师培训任务;河南师范大学承担政治、数学、物理、生物、体育、通用技术、信息技术7个学科骨干教师培训任务。
具体培训任务分配见附件2。
    四、培训经费
    高中新课程学科骨干教师培训的培训费、资料费和住宿费由省教育厅支付,交通费由学员所在单位报销,生活费自理。
    五、其他要求
    1、实施高中新课程骨干教师培训是顺利推进高中新课改的重要内容和关键环节。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按照附件中的培训名额分配,选派责任心强、学科功底深厚和具有丰富的教育教学实践经验的人员参加本次培训,并负责通知培训对象按时参加培训工作。同时,要加强对参训教师的安全教育工作,增强教师在参训过程中交通、饮食、人身等安全防范意识,杜绝伤害事故的发生。
    2、今年我省高中新课程教师全员培训将以网络远程培训形式进行。此次参加省级骨干教师培训的学员在我省高中新课程全员培训时,在本地将承担培训辅导工作,负责组织、监控、督促、指导学员学习,评判作业,并引领学员进行研讨,总结学员学习中的典型问题提交给专家团队,配合专家团队对学员进行辅导答疑,审核评定学员成绩等工作。
    3、各培训单位要高度重视,根据培训时间,合理安排培训内容,精心设计培训方案,切实加强培训的过程管理与质量监控,提高培训的质量与水平;要认真做好参训人员的学习、生活安排;进行安全教育,保证培训期间的饮食卫生和人身安全;要做好与有关出版单位选派讲课人员的衔接工作。
    4、省教育厅将对未能按时参加培训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处理。请各市教育局(以市为单位)、各有关高等学校、省基础教育教育研究室、省实验中学分别将培训名单汇总统计,分学科填写《2008年普通高中新课程骨干教师培训名单一览表》(见附件3),并于6月13日前用电子邮件报送给相应的培训院校。

河南大学联 系 人:刘进社  侯召波
联系电话:0378-2194110
电子邮件:
hdpxzx@henu.edu.cn
河南师范大学联系人:蒋宇光
联系电话:0373-3326176
电子邮件:
jiang_yg6176@sina.com

附件:1.2008年普通高中新课程骨干教师培训名额分配表           

            2.2008年普通高中新课程骨干教师培训任务分配表
            3.2008年普通高中新课程骨干教师培训名单一览表(表式)

 

二○○八年六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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