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教育局文件 郑教人〔2012〕13号
郑 州 市 教 育 局
关于做好河南省教育厅2011—2012年度 学术技术带头人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教体局),局直属各学校(单位),郑州电大: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1-2012年度学术技术带头人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教人[2012]46 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推荐工作提出以下意见,请遵照执行。
一、选拔对象中等职业学校主要选拔中等职业学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选拔的重点是具有较高的教学技能和学术水平,在全省及行业系统具有一定影响的中青年骨干教师。 中小学校主要选拔普通中小学、幼儿园和特殊教育学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选拔的重点是在实施素质教育和新课程改革中起示范和带头作用,有较高的教学技能和学术水平,在全省、市教育系统具有一定影响的中青年骨干教师。国家级培训的骨干教师,省级培训的教育教学专家、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省级师德标兵和师德先进个人等优先推荐。 有关教育教学机构主要选拔具体从事教研、教辅等活动的优秀专业人员。具有以下荣誉称号的人员一般不再推荐:“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具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全国劳动模范、省级劳动模范,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全国模范教师、全国优秀教师、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省级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河南省“555 人才工程”——河南省学术技术带头人、省优秀专家、省辖市拔尖人才,河南省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荣誉获得者。
二、选拔条件(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忠诚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遵守国家法律,具有思想解放、求实创新、拼搏奉献的科学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二)学风朴实严谨,有强烈的事业心、较高的学术造诣,其学术和教学水平在省内和本专业领域具有一定的优势; (三)有较强的创新和组织协调能力,在学术建设和发展中能真正起到带头、促进作用,在教育教学改革中有所建树; (四)教学、教研人员须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 (五)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硕士毕业人员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具有国家规定的合格学历且具有中学一级或小学高级教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六)年龄在45周岁(含45周岁)以下
三、报送材料要求(一)报送材料:1、推荐报告1份。2、《河南省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候选人选情况汇总表》1份。3、《河南省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候选人选情况登记表》2份(A4纸双面打印)。4、考核材料1份(从德、能、勤、绩四方面,字数1500字以内)。5、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教师资格证、最高学历证、有关培训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套。并附清单1份。6、获奖证书(2009年以来县以上),2007年以来出版著作、省级以上论文原件及复印件1份。并附清单1份。5、上报数据盘(推荐报告、登记表、考核材料、汇总表、 -3- 复印件清单)一并录入U盘上报。(二)证件、获奖证书、论文及著作的原件单独装袋,按附表打印封面贴在材料袋封面。论文、著作原件应在推荐人姓名处加盖推荐单位公章。(三)推荐报告、登记表、考核材料、复印件清单、复印件应加盖推荐单位公章并单独装袋,打印封面贴在材料袋封面。其中复印件应逐页加盖公章。(四)上报的证书、清单、登记表中所填内容顺序要保持一致。以上所上报的表格、封面格式见附件1、2、3、4、5样式。
四、候选人名额分配单位名称推荐名额单位名称推荐名额中原区1荥阳市3二七区1新密市3管城区1新郑市3金水区1登封市3上街区1惠济区1市教育局直属高新区1学校及有关教育教13学机构经开区1航空港区1郑东新区1其他单位3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及有关机构推荐候选人,每单位限报1人。
五、报送时间及地点报送时间:市教育局直属各学校及有关机构、郑州电大于2月22日报送,各县(市、区)于2月23日报送。逾期不再受理。报送地点:郑州市教育局职改办(郑州市第十九中学院内)
附件:1.原件和复印件材料袋封面
2.河南省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候选人选情况登记表
3.获奖证书复印件清单
4.著作、论文复印件清单
5.河南省教育厅2011-2012年度学术技术带头人候选人汇总表
二〇一二年二月十三日
(联 系 人:李迎军张红梅周梅菊联系电话:6743691866962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