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5日,省教育厅官方网站发布了《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命名第七批河南省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学校的通知》(教社语〔2020〕513号)。经过我校自评申报,郑州市教育局初评上报,省教育厅评审公布,我校被命名为“第七批河南省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学校”。这是我校在2019年创建郑州市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学校后,语言文字工作再上新台阶。
作为省级多样化发展示范校和省级文明单位标兵,我校一向重视语言文字工作,将其作为提升学校办学水平、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推进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载体。在日常工作中,我校重点抓好机制建设、宣传教育等关键环节,将语言文字规范化纳入教育教学管理的全过程,将“说普通话、用规范字,提高语言文字应用能力”作为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将其纳入学校学生培养目标和相关课程标准,渗透到德、智、体、美、劳等教育教学活动之中。
我校将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建立健全语言文字工作长效机制,加大对《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河南省实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的宣传和教育力度,发挥示范校的辐射作用,努力向创建国家级语言文字示范校的目标不断迈进,为国家的语言文字工作作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