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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一中中、高级教师评定细则
   发布时间:2012-0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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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客观、公正地评价我校广大教师的工作能力和教育教学水平,同时使职评工作逐步规范科学化,充分调动工作的积极性,促进我校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特制订本细则。

项    目

评 定 标 准

分值

权 重%

得分

 

工作量

超工作量每年2分,满工作量每年1.5分,不满工作量1分

10

 

 

 

45

 

 

学生评教

居年级前20%为15分,后20%为5分,其余为10分

15

 

 

教学效果

居年级前20%为20分,后20%为10分,其余为15分

20

 

年限

每年1分

5

 

10

 

 

工作效果

学年考评居年级前20%为1分,后20%为0.5分,其余为0.8分

5

 

 

 

 

 

 

 

 

 

 

优质课、观摩课、示范课

国家级一等奖5分,二、三等奖4.5分

省级一等奖4分,二、三等奖3.5分

市级一等奖3分,二、三等奖2.5分

校级一等奖2分,二、三等奖1分

 

 

5

 

 

 

 

 

 

 

 

 

25

 

 

在CN刊物上独立发表教育教学论文或论文获奖

国家级一等奖5分,二、三等奖4.5分

省级一等奖4分,二、三等奖3.5分

市级一等奖3分,二、三等奖2.5分

校级一等奖2分,二、三等奖1分

 

 

5

 

直接指导的学生获奖

国家级一等奖5分,二、三等奖4.5分

省级一等奖4分,二、三等奖3.5分

市级一等奖3分,二、三等奖2.5分

校级一等奖2分,二、三等奖1分

5

 

教师节表彰

或在教育教学工作某一方面受表彰

国家级5分、省级4分、市级3分、 校级2分

5

 

 

 

 

班主任或所带班级获奖

国家级5分、省级4分、市级3分、 校级2分

5

 

民主测评

票数居前20%为20分,后20%为16分,其余为18分

20

20

 

 

任职年限

任职满五年记1分,以后每增加一年加1分,不计上限

总分

 

    说明:1、教学效果一项中,如因学科自身原因无法划定年级名次者,参照市级以上学科竞赛辅导执行。省级以上20分,市级15分,其他10分。

    2、未能担任班主任的学科(如艺体技)所带学生团队获得奖项者,按照“工作业绩”中“班主任所带班级获奖”的量化标准的一半计算。

    3、任现职期间1次“二次上岗者”,顺延1年,依此类推;任现职期间请病假(产假除外)、事假超过半年者,顺延年限;

    4、违背市教育局“十条禁令”者,不得参评;不符合职评政策规定者不得申报;

    5、以上业绩条件认定,均需本人当年度提交办公室审核备案,否则不予承认;

    6、本条例最终解释权归校长办公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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