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一中第十三届“晨光”球类运动会
秩 序 册
2012年4月
郑州一中第十三届“晨光”球类运动会
竞 赛 规 程
一、比赛时间:2012年4月底
二、比赛场地:校篮球场、校足球场、校排球场
三、主办单位:政体处、体育组、学生会
四、比赛项目:高一:男子足球、女子排球
高二:男子篮球、女子排球
五、参加办法
1、一、二年级全部参加,分年级进行比赛。
2、比赛为淘汰赛。
足球:
足球比赛上下半场各30分钟,中间休息5分钟。
篮球:
篮球比赛上下半场毛时间各20分钟,中间休息5分钟。
上下半场每队各有1次暂停。
终场前2分钟不得换人、不能暂停(特殊情况停表处理)。双方战平加时5分钟,直至决出胜负。
排球:
排球比赛三局两胜制;每局二十五分制,每局胜出二分为赢。决胜局为十五分制,胜出二分为赢。(每局每队各有1次暂停,无技术暂停)
每队应提前到场,开赛10分钟后不到场按弃权处理。
六、名次评定
各年级各项比赛按成绩取前三名。
七、比赛服装
1、每队统一比赛服装。(足球守门员的服装必须与其他队员和裁判员服装的颜色有明显区别)。
2、运动员比赛服装上必须有号码,号码不得重复。
3、足球运动员不准穿皮足上场比赛。
八、大会纪律
1、大会参加人员要讲文明、守纪律,团结互助、听从指挥,赛出风格,赛出水平。
2、加强大会纪律,严格执行大会规程。
3、裁判员要准时到场,裁判组长要在比赛前10分钟到器材组领取器材。
4、运动员及啦啦队要坚决服从裁判,如有意见可通过班主任向大会组委会提出。
5、各班要以“友谊第一,比赛第二”为宗旨,因比赛过程或结果产生重大影响的班级将取消比赛资格,严重的将对其进行校规校纪处理。
九、奖励
1、按各组比赛成绩分别对前三名进行奖励。
2、一、二年级分别设“体育道德风尚奖”四名。
3、每年级设“最佳组织奖”二名。
十、宣传、总结工作
1、各班要认真做好宣传、准备、组织工作。
2、各班报名时必须给自己的(男、女)球队冠名。
3、比赛期间各班要积极投稿(校学生会宣传部)。
4、比赛结束每班必须交总结一份,照片(含男队、女队、男女队合影三张)十张。(电子版和冲洗)
十一、参加伤害保险
凡报名参赛的队员,均应参加伤害保险,如没有参保,在比赛中出现的一切伤害事故,由自己负责。
十二、解释
规程未尽事宜由政体处解释。
十三、大会组委会名单
主 任:朱 丹
副主任:郭建军、吴建材、叶玉昆
委 员:袁全超、郑梅花、郑汉波、齐艳芬、岳旭亮、牛建勋、肖泽波、
方金平、淡海彬、沈 速、王 珊、王友成
总指挥:袁全超
十四、裁判员名单
总裁判长:张予进
篮 球
裁判长:王冬彬
裁判员:王冬彬(兼)、张予进(兼)
组织服务工作:学生会
足 球
裁判长:高 磊
裁判员:高 磊(兼)、鲁照海(兼)
组织服务工作:学生会
排 球
裁判长:辜 斌
裁判员:辜 斌(兼)、侯超季、梁婷婷、王 颖、沈 速(兼)
组织服务工作:学生会
器材组
组长:鲁照海、李楠
宣传、纪检组
组长:沈 速 、王 珊
组员:学生会学习部、校园文化部、纪律部
任务:大会宣传,纪律检查,“体育道德风尚奖”,“最佳组织奖”评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