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基〔2009〕911号
河 南 省 教 育 厅
关于做好2008级普通高中学生学业水平
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省辖市、重点扩权县(市)教育局,河南省实验中学:
为认真做好2008级普通高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工作,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方案>的通知》(豫教基〔2009〕105号)有关要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科目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体育与健康等11个学科。
二、考试时间
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科的考试时间安排在2010年1月中旬,信息技术学科的考试时间安排在2010年1月上旬,体育与健康学科的考试时间安排在2010年10-11月份。
三、考试内容
各学科考试内容为课程标准规定的必修内容,考试范围见附件。
四、考试组织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行全省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阅卷。省教育厅负责命题。省招生办公室负责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9个学科的考务管理及阅卷工作,省基础教育教学研究室负责信息技术学科的考务工作。省辖市和重点扩权县(市)负责并统筹安排组织实施考务工作。体育与健康学科的学业水平考试事宜另行发文。
五、其他事宜
凡具有普通高中学籍的在校学生必须参加学业水平考试,其他社会人员可参照在校学生报名参加学业水平考试。
附件:河南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范围
二○○九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附 件
河南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范围
依据教育部《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河南省普通高中课程设置方案(试行)》和《河南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方案》等有关文件精神,依据各学科课程标准对必修内容的基本要求进行命题。从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等方面考查学生的学习情况,同时考查学生灵活应用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各学科具体考试范围如下:
语文:《普通高中语文课程标准(实验)》所规定的必修“语文1”至“语文5”五个模块的内容。
数学:《普通高中数学课程标准(实验)》所规定的必修“数学1”至“数学5”五个模块的内容。
英语:《普通高中英语课程标准(实验)》所规定的必修“英语1”至“英语5”五个模块的内容。
思想政治:1.《普通高中政治课程标准(实验)》所规定的“思想政治必修模块”1-3(经济生活、政治生活、文化生活)的内容;2.2009年4月至10月的国内外重大时事;3.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在现阶段的基本路线和重大方针政策。
历史:《普通高中历史课程标准(实验)》所规定的历史(Ⅰ)、历史(Ⅱ)、历史(Ⅲ)三个模块的内容。
地理:《普通高中地理课程标准(实验)》所规定的共同必修课程“地理1”、“地理2”和“地理3”三个模块的内容。
物理:《普通高中物理课程标准(实验)》中必修学分(6学分)规定的学习内容,即必修模块“物理1”、“物理2”和一个选修模块。学生可从“选修1-1”、“选修3-1”、“选修3-2”中任意选考一个模块。
化学:《普通高中化学课程标准(实验)》中必修学分(6学分)规定的学习内容,即必修模块“化学1”和“化学2”和一个选修模块。考生可从“选修1:化学与生活”、“选修4 :化学反应原理”中任意选考一个模块。
生物:《普通高中生物课程标准(实验)》所规定的“生物1:分子与细胞”、“生物2:遗传与进化”和“生物3:稳态与环境”三个必修模块的内容。
信息技术:《普通高中信息技术课程标准(实验)》中必修学分(4学分)规定的学习内容,即必修模块“信息技术基础”和一个选修模块。考生可从“选修1:算法与程序设计”、“选修2:多媒体技术应用”、“选修3:网络技术应用”和“选修4:数据管理技术”中任意选考一个模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