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动态
招教初审评价办法
   发布时间:2011-11-17
0

 

招教初审评价办法

 

1. 35岁以下的应聘人员不管最终学历如何,其第一学历必须是本科学历,河南省师范院校至少在信阳师院以上的本科生方可入选,35岁以上的应聘人员第一学历可以为专科学历。

2. 学业成绩优秀,获二等奖学金两次及两次以上的应聘者优先考虑,有工作经历应聘者获市级二等奖以上荣誉的优先考虑。

3. 申报学科与所学专业必须一致。

4. 在同等条件下,男性应聘者优先考虑。

5. 有三年以上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必须有教师资格证。

6. 应聘人员年龄应在35岁以下,特别优秀者可放宽到40岁以下。

7. 招聘人员应以应届毕业生为主,有工作经历的优秀应聘者多则多招、无则不招,视应聘情况而定。

8. 参加面试人员与实际招聘人员的比例应为4:1

 

友情链接 |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 | 郑州一中官方公共服务微信号:zzyz_wx | 豫ICP备15033550号
版权所有:郑州市第一中学 地址:郑州市中原西路182号 招生咨询电话:0371-67882269 办公室电话:0371-67882200 教务处电话:0371-67882208 扫码关注郑州一中微信公众号